宋诗

送羅正之兩浙提刑

送羅正之兩浙提刑

豈爲鱸魚憶故丘,東南昏墊頼良謀。

一封暮別雲間閣,三組秋歸海上州。

子政暫爲都水使,千秋終作富民侯。

贈君一語君應笑,競注江河本不流。

宋 · 秦觀